公务员可先申请无薪假(保留岗位),别一冲动就辞职!

前几日阅读星报有关一位前华小老师~李龙金的故事。他执教三年后,曾因婆婆病重而申请回家乡,但走遍各部门不获批,愤而辞职。回家乡后不及三个月,婆婆就与世长辞。他庆幸当初回家乡了。然而为了续教育梦,他极力争取回到教育岗位却始终不被批准。他不解为何大马师资严重短缺却将他拒于门外?

读到这里,我不禁感叹为何他不先拿无薪假呢?正式公务员(非合约员工如临教)可视年资拿30天至三年无薪假,并保留工作岗位。申请无薪假的条件是至少已服务半年,包括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都有资格申请。而李先生已经服务三年,所以他绝对有资格申请无薪假回家乡陪伴婆婆,同时也申请调回家乡。

说不定,(很多人试过), 在休假期间学校将获派其他老师接替他的工作岗位。(一般超过半年的话,教育局会派老师填补空缺。 所以,当李先生放完无薪假欲返回原本的学校执教时,估计学校已无空缺。 那么教育局就会派他到其他学校执教。这时,如果他再申请回家乡,获批的机会就很大。(没有了原来学校不放人的阻碍。)

各位公务员朋友,辞职前请三思, 一旦辞职很难再回头,因为政府规定辞职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中,终身不再录用,除了医学界的朋友。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其他思乡的公务员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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